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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基金

专项基金制度

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以下称本会)专项基金的募筹、设立使用等管理工作,促进本会工作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文所指专项基金,是指捐赠额达到一定数量、运作时间需要一定期限捐赠者可在一定程度上参与的专用基金。

第三条 专项基金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形态。封闭式基金的设立一般为一个捐赠者(个人或机构),成立后不再接受其他捐赠;开放式基金的设立无捐赠者数量限制,设立之后可接受社会捐赠。


第二章专项基金的设立

第四条设立专项基金,捐赠起始额应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元)。

捐赠可以一次性到帐,也可以按协议一年内分期拨付,原则上每年末基金余额不低于50万元。

第五条专项基金运作时间一般应在3年以上,每年捐赠额不少于300万元,应制定详细的项目方案及年度执行计划。

第六条专项基金的设立,必须经本会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正式立项后方能签署捐赠协议。

第七条设立专项基金,应与捐赠者签署捐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如在捐赠协议签署前已确定项目执行单位的,则应签署三方协议。如在捐赠协议签署后确定执行单位,本会应与执行单位签署协议。捐赠协议内容一般应为全部捐赠金额及整个执行期,若分期签署则应对当期内容加以规定。专项基金设立后,可使用“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口口口专项基金”的名称。


第三章专项基金的管理

第九条专项基金举办捐赠仪式的费用一般由捐款者负担,如需本会负担的,需经本会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条专项基金应结合项目特点,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原则下,建立符合要求的运作模式和管理制度,经本会和捐赠者同意后执行。并按有关条例、法规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专项基金实行年度汇报制度,执行单位应按年度向本会、捐赠者书面汇报上一年度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专项基金实行审计制度。在运作周期内,由本会人员实施至少一次内部审计,或由会计师事务所每年进行专项审计,费用从专项基金中列支。

第十三条专项基金实行评估制度。在项目中期及结束后,由本会人员或组织外部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应从专项基金中列支。

 

第四章专项基金的存续

第十四条封闭式基金按捐赠协议规定,实现捐赠并落实相关项目后,可在完成项目评估基础上终止。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捐赠和项目运作,经相关各方协商

同意,可继续存在并运作。如捐赠计划已完成,捐赠者仍与本会在相同领域展开新的合作,可继续使用原专项基金名称,并重新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开放式基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捐赠和项目运作,可在完成评估后终止,并按有关条例、法规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因封闭式基金捐赠人违反协议,未按时、足额捐赠导致捐赠协议无法履行的,本会将依法与捐赠人协商解决并不排除提起诉讼等方式。经协商仍无法履行协议的,可终止协议,撤销该专项基金。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专项基金管理手册

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专项基金标准化管理

工作指导手册

   

一、岗位定义

 专项基金管理是对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公益组织根据捐赠人或发起人 意愿设立、实行专款专用、在本组织运作框架下有一定独立自主性的专用资金进行计划、控

制、监督等项工作的总称。

 

专项基金管理岗位职责(一)

1、 负责与各企业、政府、机构、个人及相关机构联络、接洽;

2、 负责与外部机构建立广泛的信息来源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3、 负责专项基金设立信息的手机、整理、渠道的建立

4、 负责各专项基金设立的分析、探讨、操作、实施;

5、 负责参与专项基金合作谈判,撰写相关报告和文件;

6、 负责协助专项基金主管办理其他临时性工作、协调工作

7、 负责处理设立专项基金设立、协调相关的各种外部事宜;


专项基金管理岗位职责(二)

1、 负责制定专项基金募款的年度,月度计划。

2、 负责专项基金的核算和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3、 协调与专项基金设立机构的关系,确保合理、高效的项目资金使用。

 

二、 任职条件

 1、专项基金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统一的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操作技能的培训。

 2、专项基金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专项基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熟悉标准化

服务规程,熟悉电脑终端的操作,能够独立办理各项业务。

 


三、 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设立、执行专项基金管理各项操作规程;

2、按照出纳制度规定履行专项基金管理人员的职责;

3、 提高业务办理速度、减少客户等候时间,提高服务质量;

4、 充分利用专项基金相关资料向客户进行业务宣传和推荐,并了解客户需求,及时反馈,为改进专项基金管     理服务提供信息支持;

5、 未尽的其他要求。


日常工作行为指引

一、准备工作


(  ) 优质服务

1、 仪容仪表的自我检查

检查自己是否按照员工守则的要求,按规定统一穿着成套的制式服装,配戴工号牌,统 一着装。女员工是否将头发束起、着职业淡妆,男员工是否按规定保持面容整洁,无胡须、

无乱发。仪容以干净、整洁、素雅、大方为标准。

2、 工作环境的自我整理

检查相关文件折页、办公用品等是否齐备。同时,应保持桌面整洁,工作桌面的物品摆

放应尽量最少化。

 

(二) 内控合规

1、 专项基金管理人员,发生业务时应注意检查文件序号是否正确,不相符应尽快报告。

专项基金自己支出时与财务核对专项基金的资金余额,支出额度和管理费。

2、 专项基金支取时,财务需要的票据及时准备,有需要修改补充的文件及时向客户反

馈。

 3、 设立专项基金的标准文件及时更新,网站上专项基金设立文件,保持时时更新。

 

(三) 组织文化建设

专项基金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每周晨会,在晨会中,要根据公布的相关可建立的专项基

金的客户名单,及时沟通推进专项基金的设立以及募款目标;对于协助帮助自己的同事,及


时给予口头表扬;对于其他同事对自己提出的不足或建议,应虚心接受,作出改进,必要

可找适当的机会进行内部沟通。

 

专项基金人员每周工作

 、积极参与例会,加强自我学习提高


每周晨会学习。由专项基金负责人主持召开周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传达上级行会议 精神,学习业务规章制度或操作规定,点评一周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内控上存在的问题,提 出整改要求,组织员工之间的沟通讨论等。接受上级部门培训后的员工有义务对专项基金相

关人员进行转培训。


员工仔细倾听专项基金负责人回顾上周的服务及销售情况,结合上周工作日志和客户反 馈的内容,总结服务和销售技巧方面的经验教训,明确下周目标,鞭策自己提高。提出需要  解决的问题、对某一事件处理的看法、发展业务的建议,促进员工间的磨合,加强团队精神,

从而促进专项基金整体工作的发展。

 


  员工自我管理制度

 

 专项基金人员每周和负责人访谈一次,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发现自身的不足,尽快改正。在每周的例会中,专项基金人员需做口头“每周小结”,主要内容为分析一周以来本人工作中的收获和遇到的问题,以此纠正偏差,总结经验,提高自己。由指定人员作记录。

 

专项基金人员每月工作

一、 提交月度小结


提交时间为次月5号之前。主要内容:对本人本月中业务差错原因进行分析及提出改进

措施;分析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或共享好的经验;对一月以来个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

 

结;提出需要同事或领导支持或帮助的事项。书面总结由专项基金负责人保管并批复,有关

要求由负责人在本月进行安排协调。

 


 、提出合理化建议


专项基金人员应根据业务处理和产品销售情况,针对某一类事件提出本人的看法和意 见,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具体内容为事件描述、分析原因及不良后果、本人的建议和解

决办法。这项工作不做强制要求,也可将之涵盖在每月小结的内容之中。


 

专项基金人员每季工作

一、撰写季度总结


这是专项基金负责人对其作出绩效总结的基础,通过每季度的总结,可以及时调整工作 方向和销售策略,同时,专项基金人员通过对自己的及时反思和审视,也可以加强学习的连

贯性,是自己职业生涯发展的不可缺失的步骤。

 

 

季度总结的内容格式参照每月小结格式撰写,但要求“个人绩效完成情况”这一块篇幅

内容要详尽。该总结提交时间为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

  

二、 接受专项基金负责人的绩效沟通与辅导

 

接受专项基金负责人的绩效沟通与辅导,并填写《绩效辅导与沟通情况登记表》。针对 本人绩效目标和能力发展计划进展情况,接受指导、帮助和激励,与负责人讨论本人的每周、 每月工作小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自己绩效的发展制定下一步的改进计划,并为实

现全年的绩效目标奠定基础.


 专项基金人员年度工作

一、年初


1、 明确全年绩效目标:根据负责人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职位关键职责、关键绩效  指标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做出绩效承诺;在充分沟通、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制定年度

目标。以上工作均应于年初一月完成

 

 

2、结合年度培训计划,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主要是加强业务基础知识、产品知识、销 售技能、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提高,逐渐提升自身的“人岗匹配度”,以适应业务的发展需要。

具体做法就是积极参加集体培训,同时注重自学、自我完善。

 

二、年中

 

即为每周、每月、每季工作的落实和总结。

 


三、年末


1、对自己能力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做出客观评价,正视自己的优缺点及有待提高的能

力,准备好相关的绩效记录和绩效证明以及向负责人咨询的有关问题及需要解决的困难。

 

2、 根据年初的年度目标和自身实际完成的绩效成果,确认负责人对自己的绩效考核结 果、能力评价结果和提出的初步建议。待专项基金负责人审核后和考核领导小组/人力资源 部门审定后,明确本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能力评价结果,在专项基金负责人面谈反馈基础上,

共同制定新一年的绩效改进和能力提高计划。

 

3、 每年末,专项基金人员应撰写年度总结,提交时间为年度工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主要是总结上年度的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设想。

设立意义

编号:  BJ-ZXJJ-2021-1.0-007

 

 

设立专项基金的意义

 

专项基金,是指基金会、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公益组织根据捐赠人或发起人意愿设立的基金。

专项基金在基金会基本账户下设立专项基金财务科目, 按照捐赠人或发起人的意愿,专款专用,并遵守基金会专项 基金管理办法。基金会下设的专项基金接受基金会的统一管 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专项基金是社会公益事业多元发展的助推剂,专项基会 的多样化,浸透了各领域的细化与分项,对推动社会政治、 文化、经济等各行各业的公益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一、 专项基金是捐赠人灵活、高效、深度参与公益的一 种方式。

专项基金的设立门槛较低 ,在基金设立总额上没有限 制。同时专项基金更关注于特定的某一领域、某一专业,从 而更加容易打造优秀的公益项 目,最大化地发挥公益效果, 服务社会。

二、专项基金是实现捐赠人意愿的一种方式,并有利于 捐赠人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专项基金实行特定的账户管理,专款专用,信息查询更 为容易,方便捐赠人履行其监督权和知情权。

三、统筹企业每年的公益支出,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树 立企业社会公益形象。

企业通过设立专项基金 ,统筹管理企业的公益捐赠支

出,可以更加灵活与轻量化的做专业公益,履行企业社会责 任,树立企业社会公益形象的同时享有税收减免、专业资金 托管等各项服务。

四、加强捐赠项目的规范管理

基金会为专项基金的发展方向及项 目资助评审提供专 业的公益咨询建议,为企业专项基金提供更广阔的公益平台 和更专业多元的公益形式,并规范专项基金的运作流程,从 而通过专项基金品牌影响到更多行业企业参与。

五、规范的公益模式

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是在北京市民政局正式登记 设立的公益组织,上级主管单位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每 年接受国家民政部门的定期检查。企业的公益捐赠款通过基 金会实施捐赠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对企业公益行为 的监督。使企业的公益模式更规范、更有价值、使更多的人 受益。

六、设立专项基金是社会主义核心企业观的体现,是企 业发展的高标准。

设立专项基金对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 议强调的 “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弘扬企业家精神,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有着重要意义。


问答

谁可以设立专项基金?

任何想从事公益活动的个人、群体、企业、公益组织都可以与基金会合作,发起成立一个专项基金。


专项基金快问快答

Q:基金会设立的起始资金是否有门槛?

A:原则上有。但不同基金会要求不同,具体需看基金会的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Q:是否能使用起始资金? 

A:遵从捐赠者意愿。 


Q:是否有捐赠方向要求?

A:需与基金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吻合。 


Q:是否有管理费?

A:通常有,取决于基金会的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和实际的管理成本。 


Q:如何管理专项基金账户?

A:专项基金通常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如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理事会,其人员构成包括发起方代表、基金会代表等,负责账户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对外披露。

Q:专项基金有什么特征?

A:专项基金主要特征如下:

1、目的财产。所谓目的财产,即设立时就具有特定使用目的,不是成员组合体,是财产组合体。所以有捐赠意愿或捐款使用方向的限制。

没有法人资格。民政部将其定位为分支机构,没有独立账号,只是设立一个科目供其使用。因此专项基金本身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资格。

2、三方关系。捐赠人/捐赠企业是委托方,基金会是受托方,受资助的群体是受益方。

3、受益人不能特定化。一旦特定于某一具体人,就是赠与关系,而不是捐赠关系,经过公证的程序筛选确定的受益对象才能成为特定受益人。同时,其公益目标必须与设立该公益专项基金的社会团体或基金会的宗旨吻合。 


Q:专项基金管理流程是什么?

A:发起设立、管理体系搭建、使用规划和项目设计、项目与活动开展、基金筹款与维护、专项基金终止退出。


Q: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和退出专项基金?

A:以下三种情况可以终止专项基金:

1、存续时间到期或者使命完成。

2、专项基金在一定时间段内无收入支出、无资金往来和项目活动。

3、专项基金有违法行为、违反社会良俗、管理不善或其他不良事件严重影响到基金会声誉的,也可以由基金会对专项基金进行终止。

注意:专项基金终止时,其已经捐赠的资金无法退回。结余款项通常由管理委员会核查清算后跟捐赠人协商用于其他公益项目。 


Q:专项基金和基金会有什么区别?

A:专项基金没有法人资格,只能依托于基金会成立;专项基金的收支全部纳入基金会账户,基金会对下设专项基金的所有活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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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基金设立/捐赠咨询:齐女士 1381102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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