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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基金会能否保证捐赠款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

无论金额大小,我们都尊重每位捐赠人的意愿。基金会将根据捐赠人的要求,与捐赠人共同签署正式的捐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按照捐赠基金专款专用的原则,由专项基金负责人负责基金的具体审批使用,基金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每一笔捐赠经费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同时,根据约定,基金会与基金负责人会定期向捐赠人提供财务报告,捐赠人也可随时向基金会索要或亲自到基金会查询自己捐赠款的使用情况。

目前有哪些项目最需要捐款?

目前基金会需要支持的领域如下: 光华龙腾奖、专项基金、等公益活动。


基金会还可以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将捐赠款用于支持特定项目的开展与实施。欢迎随时与基金会的工作人员联系商谈。

捐款人可否指定捐赠款的用途?

我们尊重每位捐赠人的意愿,在此基础上,捐赠可以指定用途,也可以不指定用途。对于指定用途的捐赠,我们会根据捐赠人的想法与捐赠人共同签署捐赠协议。对于非指定用途的捐赠,我们将注入清华校长发展基金,由校长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来支配使用。

如果想捐款,应该走什么流程?

欢迎您首先与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联系,我们的工作人员会提供耐心、细致的服务。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于2010年11月成立,是在民政部正式注册的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是国家4A级社会组织,是具有国家高资质的公益组织。当然,您也可以先与基金会沟通,了解他们的情况和需求,在形成明确捐赠意向时,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会为您提供后期的服务,如拟定捐赠协议、提供免税政策咨询、提供财务报告等。直接捐赠给基金会捐赠款属于指定用途的捐赠,仍需打入基金会的账号,由基金会根据您的捐赠意向设立院系或部门的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我愿意为基金会捐款不知道有没有“门槛”?

感谢您的爱心,不论捐赠金额多少,都是您对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的一份心意,也是对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的有力支持,我们对此表示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向光华基金会捐赠能否获得免税?

可以。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是具有免税资质的公益法人单位。根据2007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2008年2月国务院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北京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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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68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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