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华龙腾奖评选章程》规定,
(一)可成为推报合作单位的为:
国家部委办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与设计行业有直接关联关系的);
民政部批准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与设计行业有直接关联关系的);
有部委批准文件的联盟(与设计行业有直接关联关系的);
地市级以上青年联合会;
地市级以上设计行业协会,且在该区域具有足够代表性;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设计学)成员所在单位;
中宣部公布的22家央媒(以党群部门推荐)。
(二)可以直接推荐的单位:
央企(以国资委发布名单为准)集团总部或党群部门。
(三)未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机构经秘书处研究可以申请“年度推报单位”,连续三年达到每年至少推荐2位符合条件参选者,且积极宣传、推广光华龙腾奖,可以酌情授予推报单位资格。
“获得光华龙腾奖推报资格”,成为“光华龙腾奖推报合作单位”流程如下:
相关文件敬请咨询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
孙海珍 15810007797/蒋晓婷 15210472927
光华龙腾奖推报合作单位名单公示